“说对了,我曾野外生存训练中,一个人在丛林中过了六天。”金星说道。
沈清伟的眼睛里又充满空洞迷茫之色,喃喃自语:“六天,难道我们真的要在这里等六天?我们还要逃亡多久?还有多久才能了了心愿?”
晨雾还未散尽,金星就已走出帐篷。因为很多小动物也正是这个时候出来觅食的。
大森林里幸好有金星,幸好金星学过野外生存技能。所以,他们已在大森林里又活了两天。
头一次吃野菜还有几分新鲜,再次吃的时候,已没有了一点新鲜感,第三次吃的时候,无论谁都已有些勉强。
所以,金星决定打点野味。
他一走出帐篷,却发现还有一个人比他更早。
这个人就是沈清伟。
沈清伟正直直的坐在小溪旁,徽闭双眼,静静吐纳内功疗伤。
几天来,他的内伤好的很快,基本已无大碍。所以,他暗暗松了一口气,已不必太过担心。
沈清伟这几天担心的并不是自己的伤,而是那些让他头痛的京察。因为阿红既然知道他们在这里,京察自然也会知道他们在这里。
幸好,京察并没有找到这里。至少现在还没有找到这里。
金星并没有打扰他,悄悄从他身边走过,向丛林深处走去。
但他还没有走出多远,就忽然停下脚步,他的眼睛里也一下子亮了起来。
金星没有想到竟然从天上掉下美味来,可以让他们几个兄弟心情享用个痛快。
这个美味就是一头鹿,一头公鹿。
这是一头大约四岁、体重六十公斤左右一只叉两个尖的公鹿。这头公鹿正一步步很小心、很警惕向小溪这边走来。
它并没有注意到已被人监视,更没有意识到这是它最后一个早晨,最后一次享受溪水的甘甜。
因为它已落入死亡的陷阱。
金星并没有作好捕杀一头鹿的准备,所以,他身上只带了一只的手枪。所以,对金星这样的人来说道,三十米远的距离猎杀这么一只鹿,不是容易,而是绝对的很容易。
不过,唯一还让他担心的就是,不知道一枪能不能打死这头鹿。由于这种枪子弹的装药量比较少,所以它的威力也就相对较少。
如果一枪不能致命,一定就会将鹿惊走。所以,就必须多打几发子弹,而且是用最快的速度连续射击。
金星轻轻打开保险,发出“咔哒”一声,但这轻轻一响,在寂静的丛林里,还是显得那么清晰。
这只喝水的鹿突然抬起头,警惕向这边望来。
金星几乎没有考虑,用他最快的速度一口气射击五发子弹,清脆而微小的枪声是和惊起的群鸟同时发生的。
枪声并不比鸟鸣的声音大多少,只在丛林上空只回放了一会,便被群鸟的鸣叫所代替。
公鹿勉强的挣扎着,在小溪里跑了四五米的距离后,便一头栽倒在水里。
它还没有死,它的头很努力浮出水面,痛苦地哀鸣着,那哀伤的低鸣流露出对人类的憎恨与无奈。而鲜红的血也从鼻子和嘴里涌了出来,立刻染红了溪水。
金星迅速冲过来,又补射了四枪。
公鹿弱于无力挣扎,它的眼睛里也露出一种对生命的渴望与对死亡的恐惧。然后垂入水里,只有它那只宝贵的角浮出水面。
金星长长松了口气,换下打空的弹夹。
“好大的一头鹿。”声音忽然从金星的身后传过来。
金星一惊,回身就看见让他吃了一惊的人。这个人就是沈清伟。
沈清伟已不知什么时候忽然出现在金星身后,仿佛他一直就在这里,还没有这丛林时,他就已经在这里。
“你能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究竟是人,还是幽灵?”
“我当然是人。”
“那你以后能不能弄出点人的声音?”
鹿还在水中飘浮,小溪已被染成红色,红的诡异。
“想不想吃鹿肉?”
“不想是傻子,我还没有变成傻子。”
“想吃就得帮忙捞出来。”
“好。”沈清伟说道“好”的时候,人已斜斜拨起,然后一个凌空倒翻头下脚上抓住鹿角,没看到他怎么动的,水花飞溅中,人和鹿也已飞了回来。
金星看着他魔术般的动作,说道:“什么时候我能学会?”
沈清伟淡淡地说道:“如果你在年轻十年,也许还有这个可能。”
帐篷内,除了金星,其他人还在睡,因为金星却已将鹿开始了分解。
鹿肉果然鲜美可口,跟野菜野果比起来,简直就变成了仙品。吃仙品,怎能没有酒?他们居然又喝了点酒。
肉在吃,酒在喝。就在他们吃的正香,喝的正浓的时候,忽然发生了一件要命的事。
这件要命的事就是丛林上空忽然传来直升机发动机的声音,不但有发动机的声音,还有阵阵狗叫声正从不远处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