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几秒钟,那张清俊的脸孔上,好看的浓黑锋眉微微拧起,隐隐的失落,令那双眸子一下蒙了尘。
电话里是一个机械的声音在作答:“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已关机……”
怎么会关机呢?
薇薇,怎么想要重新再见你一面,就那么的难?
你,这是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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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凌临也想给秦芳薇打电话,想问问这是什么情况,怎么就突然冒出一个俊的一踏糊涂的学生党跑来示爱?
翻遍口袋和包包,居然发现自己没带手机。
靠……她怎么这么粗心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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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芳薇也是上了高速后,才发现自己的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
偏偏凌临这车里没充电连接线,但庆幸的是凌临这个马大哈习惯性的把手机落在了车上,且里面是满格的电,够她用的了……
于是,她就用这部手机和车晨重新联系上。
一个小时之后,在快要出高速的时候,她看到了车晨的车,而在她前方不远的地方,就是傅禹航的车……
别看这个人很彪悍,但他开车不是很快,稳稳的,绝不飞车,如果他一直拉足马力开个一百二三十码,她肯定赶不上。
她给车晨打了一个电话,语带感激:“谢谢你啊,小晨,等到了下个服务区,你就回吧!我自己来盯就行。”
车晨在那边道了一声:“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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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傅禹航的车从上市下了高速,秦芳薇的车,一直跟着,离他四五辆车的距离,看着他没往主城去,而是往郊区的山区去了……
路上的车越来越少,最后,他们之间都没车了。
她故意落得远一点,就怕他起疑,目光则一再的打量车外的风景,心头浮现层层疑惑:他,为什么会来这里?
这片地区,秦芳薇读高中时在老师们的带领下,来露过营,烧过野米饭。
那时,是父亲带队的,那个老顽固最喜欢将他们这群娇滴滴的孩子带到这种艰苦的地方来体验生活——父亲说,越是艰苦的地方,越能看出一个人的求生能力。所以,父亲最喜欢带着她爬山。
此刻,瞧他开得熟门熟路的,看样子对这一带相当熟悉啊……
很快,他绕走上了县道,继而转到了乡道……
她看着一呆,无他,他去的那个地方,正是他们以前去集体露营的村落……
路的两边都是绿油油的油菜地,来来往往全是留守在村落里有点年纪的村民,或是承包田地的承包户主和工人……见有车来就纷纷让道……
隔了足有百来米远。
她没跟上,往另一条道绕了过去,而后停到了一处竹林的的空地上,下了车,望着这遍地的翠绿,眼前恍惚回到了十七八岁……
那时,她正和邓溯陷在恋爱当中,眼睛里就只有彼此,紧张的高中生涯,与她的生命里,却是最最快乐的时光。
那一年的露营活动,同学们在这一片野外围着篝火跳啊唱啊,可疯狂了,曾将这一片安静的世界,闹了一个底朝天……飞扬的青春,曾让这里美的无法想象。
于她,更是记忆深刻。
因为她干了一件糗事。
那回,为了一只漂亮的野兔,她追进了山里,还和邓溯走散迷了路,越走越不知道身在何处,最倒霉的是还被一条不知是什么品种的蛇咬伤了……
那真是一段糟糕透话,这东西一定得尽快把它解决掉,否则,她的脚得废掉。在这种情况下,她当然没办法矫情的当作和他不认得的,老爷性命要紧。
“我……我的脚被野猪夹给夹住了……我……我弄不开它……”
“你别乱动,我去找人帮忙,听到没!”
傅禹航沉声叮嘱。
“嗯。”
她答应,心里松了一口气。
大约是因为有他在,一切变得有点不太一样了。
没一会儿,他叫来了人,一张张陌生的脸孔往陷井下看了几眼,而后一条绳被扔了下来,紧跟着傅禹航顺着绳滑到了底下,这个人码子大,一下来,令这个狭小的空间变得有点拥挤。
逆光,她也看不清他神情如何,只见他蹲下身来,轻轻松松就把那野猪夹给掰开了,她嘴里虽没喊疼,但还是闷哼了几声。
“秦芳薇,谁让你往山上乱跑的?
“你不知道这山上有很多陷井和野猪夹的吗?
“还笨蛋似的连手机都不带。你想变成失踪人口,就这样被埋在山上吗?
“我告你,今天报告有大雨,我要没发现你,你今天死在山上都没人知道。”
“还敢瞪我。这么大的人了,懂不懂得怎么照顾自己啊?
“我骂你怎么了?我这是让你长点记性……一次两次在这山上出事,人家都说吃一堑长一智,我看你就一猪脑子。”
骂的可凶了。
这光景,真得能和当年那学渣同学有得一拼。
那学渣,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可他是她老公,他居然舍得这么骂?
秦芳薇一句话也不想说,脚疼,心里窝着一团火,想发发不出来:这个人和那学渣是一路货色,是怜香惜玉绝缘体。
“上来,我背你……”
他扶她起来,而后蹲下身子。